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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华峰集团董事局主席尤小平:走出去,抱团更有竞争力

【两会印记】连续六年,我一直在关注民企反腐。今年,中国反腐的一个大动作是在北京、山西、浙江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这次两会,我在许多场合发言时都建议,当前公务员队伍与国有企业在国家反腐高压态势下,违法不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但民企由于制度与法律的不健全,违法犯罪成本低,从而导致从业人员职务犯罪现象屡见不鲜。所以在反腐体制改革中,应将反腐监察覆盖范围扩大到民营企业。这条建议也得到许多代表认同。

 

【履职目标】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我履职的目标就是要把群众在想什么、在盼什么、有什么诉求和愿望反映上去,这一点是一以贯之的。要说2017年的目标,我想更多地还是要为民营经济、实体经济争取更好的发展环境鼓与呼。 这些年,实体经济的生存环境的确比较艰难,制造业成本攀升,社会资金“脱实入虚”,民营企业隐形负担重……这些情况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企业家发展企业的信心。另外一方面,占我国经济总量和企业数量“半壁江山”的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站在一起,在许多方面仍然被区别对待,这对民营企业是不公平的。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保护非公有制经济有关的法律和政策,但在有些领域落实情况不太理想。今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到,更好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进一步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希望这些都能落到实处,我也会为之努力!

【关于一带一路】

“一带一路”,不仅引起了世界的高度关注和沿线国家的积极响应,也为我国企业走出去,更好的利用国际资源和国际市场,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提供了极好的发展机遇。

全国人大代表、华峰集团董事局主席尤小平发现,在“一带一路”战略的指引下,一些企业实现了较高水平的走出去,成为了行业的领跑者。与此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利于长久发展的问题。“我国企业自发、零散、‘单打独斗式’的走出去现象较为突出,这既不利于企业自身长远发展,也不利于建立和维护国家的良好形象。”

为此,尤小平建议——完善法律体系,加强制度保证。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接轨国外法制体系,尽快研究制定境外投资法、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构建包含境外投资监管、投资保险、投资金融、投资税收、投资争端解决等各个方面的境外投资法律体系,为企业“走出去”,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法律保证。

搭建服务平台,加强指导支持。建议设立国家“一带一路”发展促进机构,通过加强与发改、商务、外事、海关等职能部门,以及银行、基金、协会、商会等机构的沟通协调、资源整合,共同搭建一个综合性服务平台,并在政策法规、融资渠道、外汇管理、风险评估、信息咨询、争端解决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指导和支持。

建立应急机制,保护合法权益。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境外使馆、境内外协会、商会等机构,建立健全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及时发布境外投资可能出现的政局动荡等预警信息,及时解决走出去企业的重大、突发问题,切实保障走出去企业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结合相关国家“双反”等贸易保护措施,针对性做好有关预案,更好的维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加强组织引导,推动健康发展。建议国家、地方政府或有条件的行业协会、大型企业在具有战略性资源和新兴市场国家建立海外园区,并有序组织我国优势产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抱团“走出去”,提高企业走出去的组织化程度,以进一步推进行业自律,增强产业协同,提升整体竞争力,避免出现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

                           (本文原载于2017年3月15日《浙江日报》  记者刘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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