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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氨纶获批发行不超6亿公司债

     昨日,记者从市金融办获悉,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日前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未来24个月内,华峰氨纶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6亿元的公司债券。
  根据批复文件,华峰氨纶此次发行公司债将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面值不少于总发行面值的50%,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公司债是指由企业发行的债券,企业为筹措长期资金而向一般大众举借款项,承诺于指定到期日向债权人无条件支付票面金额,并按期依据约定利率支付利息。
  市金融办人士表示,公司债的优势在于利率和费用低,为企业开辟了低成本的融资渠道。其中,利率较同期银行贷款低约两个百分点,发行费用从已发行的公司债来看,一般不超过筹资金额的2%。此次华峰氨纶发行的公司债券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补充流动资金,更好地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成本。这不仅是我市推动再融资工作的一大丰收,更为我市上市公司做大做强发挥模范效应。

(本文原载于2013年7月31日《温州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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