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峰超纤材料有限公司
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1、目的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规定我公司各级人员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责任。本制度适用于危险废物的管理。
3、组织机构
江苏华峰超纤材料有限公司危险废物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段伟东(总经理)
副组长:蒋功一(分管副总)、孙欢欢(HSE经理)
成员:王宝、聂金培、吴景、罗好材、江敏、庄载璜、张明、吴义根、吴秋生、潘宇杨
4、职责
4.1 组长职责
4.1.1 组长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该项工作。
4.1.2 负责组织建立危险废物相关管理制度、应急预案以及应急演练相关工作。
4.1.3 组织制定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4.1.4 组织或参与调查处理危险废物污染纠纷和事故。
4.2 副组长职责
4.2.1 协助组长建立危险废物相关管理制度、应急预案以及应急演练相关工作。
4.2.2 协助组长制定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4.2.3 组织开展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法制宣传教育。
4.2.4 组织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
4.2.5 组织监督检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保养状况。
4.3 HSE部职责
4.3.1 负责编制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4.3.2 负责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
4.3.3 负责编制危险废物相关管理制度以及应急预案。
4.3.4 负责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4.3.5 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统计危险废物相关数据,建立危险废物台账。
4.3.6 负责对车间危险废物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包括污染物防治措施、标识牌、危险废物运输环节以及危险废物相关记录的填写。
4.3.7 负责与上级环保部门及上级公司相关部门沟通,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开展相应工作。
4.3.8 参与调查处理危险废物污染纠纷和事故。
4.4 生产车间职责
4.4.1 负责危险废物产生登记。
4.4.2 负责危险废物厂内转移环节的控制。
4.5 危废焚烧车间职责
4.5.1 负责危废仓库日常管理。
4.5.2 负责危废自行处置登记。
5、控制要求
各级人员及部门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展开相关工作,不得玩忽职守,推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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