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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

年产2.8万吨热塑性聚氨酯(TPU)及年产100吨聚丙烯、聚苯乙烯改性产品智能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华峰集团前身是1991年成立的瑞安市塑料十一厂,19965月成立温州华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并组建温州华峰工业集团,20021月更名为华峰集团,主要研发生产聚氨酯(PU)树脂(鞋底原液、革用树脂)、聚酯多元醇、聚氨酯弹性纤维(氨纶)等系列产品。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华峰集团已成为中国最大的聚氨酯产品制造企业。为了满足温州地区对质优价廉原料的需求,2008年华峰集团组建成立了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为华峰集团全资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专业生产TPU和热熔胶。目前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共设三个生产厂区:1厂区位于莘塍工业区(简称:莘塍厂区),该厂区已批TPU产能为2.8万吨/年、热熔胶产能为0.2万吨/年;2厂区位于瑞安经济开发区发展区(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内)(简称:东山厂区)东山厂区已批TPU产能为4.2万吨/年,3厂区位于瑞安经济开发区滨海新区丁山二期围垦区(简称:滨海厂区),已批产能(一期)为TPU 5万吨/年,聚丙烯、聚苯乙烯改性产品500/年。所有厂区项目均已通过三同时验收。

目前TPU市场整体水平走势良好,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打算重点发展位于瑞安市上望街道临湖路1199号的滨海厂区,拟将莘塍厂区搬迁至滨海厂区,利用莘塍厂区现有设备及本次新增设备,实施滨海厂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后可形成热塑性聚氨酯(TPU2.8万吨/年,聚丙烯、聚苯乙烯改性产品100/年的生产能力。


二、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

本项目位于瑞安市上望街道临湖路1199号,周边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如下:


1  周边主要敏感目标汇总

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经度

纬度

现状

八十亩村

120.69494

27.73808

居民

环境空气

二类空气环境功能区

西北

2700

南隅村

120.68540

27.74243

居民

西北

3700

规划

居住用地

120.73771

27.73443

居民

东北

3050

中小学用地

120.73745

27.73657

师生

东北

3250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污水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均依托温州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表1间接排放标准,其中pHCODCrBOD5SS参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氮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后纳入瑞安市丁山垦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2、废气治理措施:项目MDI储罐及中间罐废气经呼吸口密闭收集后与实验室废气(通风橱收集)通过1套活性炭吸附设备(与一期共用)后经25m排气筒DA001外排。1,4丁二醇、聚酯多元醇储罐和中间罐废气经呼吸口密闭管道收集后经一套一级氧化喷淋洗涤①(与一期共用)处理后排气筒DA001外排。生产线灌注口密闭,整个螺杆挤出机处于密闭状态,开停机局部设置集气罩,对灌注及挤出废气收集后经1套一级氧化喷淋洗(与一期共用)处理后由2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加强生产管理,同时做好降噪减震工作,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处置措施: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机油、废残渣、废滤网、废分子筛、废弃原料、废实验包装、实验废液及一次性实验用品、废原料包装桶/袋、废电池、废导热油、废油桶、生活垃圾。其中废机油、废残渣、废滤网、废弃原料、废实验包装、实验废液及一次性实验用品、废原料包装桶/袋、废电池、废导热油、废油桶均为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分子筛为一般工业固废,委托一般工业固废处置企业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各类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四、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对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依托温州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配备1500t/d的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经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等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瑞安市丁山垦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2、对空气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废气为呼吸废气、生产线有机废气、挤出废气、实验废气,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吸附”处理、2套“一级氧化喷淋”处理后经25m排气筒(DA001)排放,污染物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等相关标准要求。经预测,项目污染物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不会导致周边大气环境质量降级。

3、对声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种生产设备运行噪声。经采取适当的噪声治理措施后,各厂界噪声均能达到GB12384-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经妥善处置后均能做到无害化、资源化,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5、环境风险: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地表水三级、地下水、大气二级,项目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潜在环境风险。要求项目厂区采取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渗措施,加强地下水环境监控预警,设置事故环境应急池,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经严格落实以上风险防范措施后,可有效防范环境风险,降低对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的危害,项目风险可控。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年产2.8万吨热塑性聚氨酯(TPU)及年产100吨聚丙烯、聚苯乙烯改性产品智能产线技改项目,只要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建议,确保废水清污分流且达标排放,废气及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妥善处理处置。从环保角度论证,该项目建设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

主要事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工程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设,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即2021118日~20211119日,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联系。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瑞安市上望街道临湖路1199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758778201

环评单位: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91A407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15158134164

主管部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联系电话:0577-65827270
通讯地址:瑞祥新区文庄路瑞安市客运中心站一楼环保窗口

 

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

2021116日